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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实验小学学习 《忻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二十条不准”》

2014年12月31日 15:40:48 访问量:2841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精神,为切实规范实验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联系我校实际情况,于20141216下午在实验小学会议室举行了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二十条不准”》专题会议。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使我校教师对自己更加严格要求,不断学习,加强修养,让自己成为一个具有高尚师德的人,适应素质教育的呼唤,更好地培育"四有"新人,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历史使命

  

编辑:杜龙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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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婷(2014/12/31 17: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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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2015/1/19 21: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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