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新闻 > 2016年度 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6年度 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09日 16:54:31 访问量:336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州市教育局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
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学校:
    经研究同意,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6〕3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意见,尽快组织实施。
一、关于申报办法:
    根据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市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人社发【2016】28号)精神,从2016年起,我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按照《忻州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申报、推荐、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不区分中学和小学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可以申报,推荐名额每县1名,市直3名(无符合条件教师的县空缺名额由市统筹使用);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空缺限额内申报。小学(幼儿)高级教师(副高级)2016年首批职数使用不超过当地小学(幼儿园)教师总数的1%。申报办法严格按省定要求执行。
    各县(市、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和小学(幼儿)高级教师(副高级)申报推荐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市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严格按条件推荐。市直学校小学高级推荐名额少于核定的职数时直接推荐,多于核定的职数时通过讲课、考试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推荐人选。
    为了确保学校教职工对当年教师职称评审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和申报学校签订公开民主推荐责任书,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申报工作透明度,在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2.各县(市、区)与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内容各县自定);
 3.公示影像资料;
 4.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五公开”监督卡(附件3)。
二、关于推荐办法
(一)非一线人员,答辩环节进行考试,讲课环节进行述职。
(二)考试按省定办法进行。
(三)讲课程序
    讲课人员分学段学科进行,讲课的内容根据所教学段学科、现行课程版本(高中一、二年级,初中二、三年级,小学四、五年级)随机抽取。讲课按下列程序进行:
    1.抽签:应试人员集中后分学段学科随机抽签确定讲课顺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备课:应试人员在所教学段和学科课程内随机抽取确定讲课题目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两小时。同学段同学科同一个讲课时段讲同一个内容。
    3.讲课:应试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和内容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20分钟。
    4.评分:评委在讲课过程中要严格对照《中小学高级职称讲课评分标准》做好评价记录,坚持宁缺勿滥,不迁就、不照顾,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参评教师,每位应试人员讲课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评分,讲课总分100分。所在考场各评委平均分为应试人员最终成绩。
    5.公布成绩:讲课答辩结束后,由评委现场公布成绩。《讲课评分表》应由每位评委签字,装入密封袋密封保存。工作人员对每个时段的讲课成绩汇总后,及时公布。
    6.考场设置。根据讲课工作需要设置待讲室、备课室、讲课室、服务室等专用场所,待讲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应相互隔离,避免相互影响。
    7.评委选取。讲课评委由中小学高级职称领导组选取。组织此次讲课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能参与评委的确定,实行回避制度。评委实行异地交流,每考场评委不少于3人,其中设主考评委1人。
    8.工作人员。讲课由中小学高级职称领导组抽调必要的工作人员并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评委以及待讲室、备课室、服务室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串岗,未经允许不得相互接触。
    9.回避。评委、参与讲课工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10.监督。讲课答辩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待讲室、备课室等各环节应设置监督员。监督人员应严格遵守讲课答辩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与应试者单独接触,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向评委和工作人员施加影响。
    考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讲课答辩结束后有关音频、视频资料应封存备查。
    11.违纪处理。应试者违反讲课工作纪律的取消讲课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讲课评委及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讲课成绩的应用。考试、讲课成绩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等次,84—75分为良好等次,74—60分为合格等次,59及以下为不合格等次。讲课、答辩成绩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淘汰,淘汰比例10%。
(五)申报材料审核。考试、讲课结束后,组织推荐评委会对申报人员近一学年的教案及其他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以及在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淘汰。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推荐评委的选取参照讲课评委的办法进行。

(六)各县(市、区)、各学校推荐办法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三、材料接收要求
     2017年1月20日前报申报人员花名表、申报诚信承诺书、各县(市、区)与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公示影像资料、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五公开”监督卡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接收个人材料、考试、讲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诚信承诺书
   3.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五公开”监督卡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9日

编辑:张俊康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定襄县实验小学 特此声明。